关于公布2015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

时间:2015-08-25浏览:73设置

 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》(郑轻院[2010]39号)规定,经个人申报、院(直属系、部)推荐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,确定王晓等21位教师为2015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,其中王晓等11位教师为资助计划项目培养对象,吴艳敏等10位教师为指导计划项目培养对象(名单见附件)。
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意义,科学规划、加大投入、营造环境,培养一批青年学术骨干,建设一批勇于创新的教学科研团队,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,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。

各有关单位要按照《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加强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管理。学校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,督促检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。

 

附件:2015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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