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为表彰我校品学兼优、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,树立努力学习、积极实践、勇于创新的学生楷模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我校“十佳毕业生”评选办法,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开展“十佳毕业生”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符合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2015届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 报名、推荐
毕业生依据评选条件,采取个人自荐、院(系)推荐的方式在所在院(系)报名,填写《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“十佳毕业生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各院(系)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推荐2-3名优秀毕业生代表本院(系)参选,参选人员名单须公示3天以上。各院(系)将参选人员材料(包括150字个人简介、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、电子版一寸正面免冠照和生活照各一张)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2. 初评
学校根据各院(系)推荐情况,由“十佳毕业生”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,评出20名优秀代表参加下一阶段的评选。
3. 演讲、网络投票
学校举行十佳毕业生公开演讲评比活动,并开通网络投票系统,广大师生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网络投票。
4. 复评
由“十佳毕业生”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公开演讲成绩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最终人选。
三、评选时间
报名、推荐阶段:2015年3月11日-3月25日
初评阶段:3月26日-4月6日
演讲、网络投票阶段:4月7日-4月30日
复评阶段:5月上旬
四、本次评选工作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,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未尽事宜依据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附件: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“十佳毕业生”申请表
附件:
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“十佳毕业生”申请表
姓 名 | | 性 别 | | 出生年月 | | ||
学 历 | | 民 族 | | 政治面貌 | | ||
所在院(系) | | 专 业 | | ||||
手 机 | | E-mail | | ||||
担任社会工作 | | ||||||
爱好及特长 | | ||||||
主 要 事 迹 | | ||||||
在 校 期 间 获 奖 情 况 | | ||||||
院 (系) 推 荐 意 见 | (盖章) 年 月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