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5届“十佳毕业生”的通知

时间:2015-03-11浏览:11设置

 

校属各单位:

为表彰我校品学兼优、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,树立努力学习、积极实践、勇于创新的学生楷模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我校“十佳毕业生”评选办法,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开展“十佳毕业生”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符合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2015届毕业生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. 报名、推荐 

毕业生依据评选条件,采取个人自荐、院(系)推荐的方式在所在院(系)报名,填写《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“十佳毕业生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各院(系)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推荐2-3名优秀毕业生代表本院(系)参选,参选人员名单须公示3天以上。各院(系)将参选人员材料(包括150字个人简介、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、电子版一寸正面免冠照和生活照各一张)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
2. 初评

学校根据各院(系)推荐情况,由“十佳毕业生”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,评出20名优秀代表参加下一阶段的评选。

3. 演讲、网络投票

学校举行十佳毕业生公开演讲评比活动,并开通网络投票系统,广大师生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网络投票。

4. 复评

由“十佳毕业生”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公开演讲成绩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最终人选。

三、评选时间

报名、推荐阶段:2015311-325

初评阶段:326-46

演讲、网络投票阶段:47-430

复评阶段:5月上旬

四、本次评选工作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,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未尽事宜依据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
附件: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“十佳毕业生”申请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0一五年三月十一日


附件:

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“十佳毕业生”申请表

 

 

 

 

出生年月

 

 

 

 

 

政治面貌

 

所在院(系)

 

 

 

 

 

E-mail

 

担任社会工作

 

爱好及特长

 

 

 

(系)

 

(盖章)

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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