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《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第一批次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已经学校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第一批次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
二0一五年六月三十日
附件:
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第一批次优秀新生
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
为鼓励、吸引更多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,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生源质量,优化生源结构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一、适用对象
本办法中的新生指参加普通高考,我校在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本科第一批次新生,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被我校录取并报到的优秀考生。
二、等级额度
一等奖:奖励8000元;
二等奖:奖励5000元;
三等奖:奖励3000元。
三、评定条件
1.当年高考成绩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并报到考生中排名前10名,可获得一等奖。
2.当年高考成绩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并报到考生中排名前11-50名,可获得二等奖。
3.当年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并报到的考生,均可获得三等奖。
四、其他事宜
1.评选时间:年度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。
2.本办法所指高考成绩是考生普通高考的原始成绩(不含各类加分)。
3.优秀新生奖学金只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,不重复奖励,奖学金可冲抵学费和住宿费。
4.凡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,因转学、违纪等原因离开学校者必须退还所获得的奖学金。
5.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