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通知精神,经学校研究,现将我校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执行4月5日(星期五)的教学安排,原安排在4月6日(星期六)的教学计划正常进行。4月7日正式上班、上课。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做好值班安排、师生安全教育、防火防盗、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,未经批准不得组织集体出游活动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日。
特此通知
校长办公室
2013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