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单位: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“五一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 今年“五一”我院放假7天,即5月1日—7日放假。5月8日(星期六)、9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,5月6日(星期四)、7日(星期五)的课程分别调至5月8日、9日,原5月8日、9日课程停上。 望各单位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。各院(系)须于4月28日前将“五一”值班名单报院长办公室。 院长办公室 2004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