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 4月2日至4日放假公休,共3天,其间原安排课程停上。4月5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、上课。 各单位要妥善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,落实值班责任,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,放假前要做好全面安全排查,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安全保卫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集体出游活动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。 特此通知。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